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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佛协落实解决最后一处佛教代管房产历史遗留问题

时间:2013-11-14 18:01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王国强副主任督察协调

我会副会长圆藏法师  市宗教局曹处长、赵处长

市建委办、资产管理处相关负责人

    2013年11月13日上午,由合肥市政府办公厅相关部门牵头督办,市宗教局、市建委办、市国投资产管理处相关负责人,以及我会副会长圆藏法师、副秘书长智雨法师共同参加的,关于“解决市佛教协会代管房产历史遗留问题”的协调会,在市政府行政大厅二楼小会议召开。
 
    文革期间,全市寺院改作他用,僧人被迫返俗。1978年政宗教策落实后,政府有责任把被占用的宗教场所归还给宗教,但因种种原因,一些场所不能立即归还,这里既有客观因素,也有利益因素。因此我会会长妙安老和尚及各位副会长长期通过人大、政协等相关平台提议,呼吁尽快将被占用的佛教房产归还给佛教界。经过各方面协调,被占用房产陆续归还给了佛教,但淮河路原沿街(明教寺门前)一处面积139.9平米的商业用房却因种种原因,始终没有归还。我会会长、副会长从2008年起持续提案、议案呼吁市政府相关部门予以解决,2013年初我会通过人大继续提出此一项议案,经过各方努力与协调,现在终于得到落实解决。
 
    市建委办相关负责人介绍了这处佛教房产的复杂流转关系:当年房产由市房产局管理,后交给商务局管理,又被委托市投资公司,后又转到国资委。九几年市政建设将此地拆迁异地重建,补偿款交给第二商业局。零几年此处房产进行了拍卖,款项划给了市国投,后又划入市国资委,再后来则查不到材料。现在市政府拟将其下建设投资公司管理的红杏路地段的一处房产赔偿给市佛协,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落实相关政策。
 
    市宗教局曹处提出,请现房产管理部门将此处房产用户关系处理妥善,在办理相关手续、分割空间以及减免费用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王国强副主任对各部门做的大量工作表示满意和感谢,希望把解决方案办理好,不要留后遗症,尽量减少简化相关程序,并请市宗教局、市佛协确定专人联络此事。
 
    我会副会长圆藏法师对市政府、市宗教局所做的大量工作表示感谢,对于市政府给出的解决方案,也向会长进行了汇报,老和尚表示满意,教会也没有意见,希望在办理房产移交程序中继续得到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
 
    至此,我市佛教房产遗留问题得到全部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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