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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志·佛教》

时间:2013-09-26 16:47   来源:《合肥市志》   作者:admin
    卷十七 社团    第九章 宗教    第一节 佛教
 
    佛教在合肥的兴起,可上溯至南北朝肖梁时代(530~540),当时教弩台上兴建有铁佛寺,后在隋末动乱中荒废。唐代大历年间(8世纪中),在原铁佛寺废墟中挖得铁佛一尊,高一丈八尺,庐州刺史裴绢奏告朝廷,代宗皇帝李豫诏令重建,定名“明教院”。明代以后,改称“明教寺”。清咸丰三年(1853),明教寺毁于战火。其后,太平天国遗将袁宏谟(肥西县人),有感于“英雄气短、佛海春长”,慨然出家到肥西紫蓬山西庐寺,取法号通圆。通圆参禅到明教寺,见寺宇破残不堪,发愿恢复旧观,经10多年四方云游,苦行募化,终在清光绪十一年(1885)实现复建明教寺的夙愿。今明教寺的大殿和后殿,仍保留原建风貌。
  
    合肥佛教,历经兴衰,至清代中叶进入鼎盛时期。据嘉庆八年(1803)《合肥县城郭图》绘载,当时合肥地区的寺庙多达40余所。民国以后,虽渐衰微,但仍有“七寺八庙九宫十三庵”之说。合肥解放初期,城内外佛教场所,尚存明教寺、五星寺、罗汉寺、大观音庵、月潭庵、净土禅林、延寿庵、江宁庵、普济庵、莲花庵、睡佛庵、白衣庵、华清庵、慈云庵、水晶庵、三里庵、求心庵等17所,僧尼100余人,居士500余人。
  
    在“文革”的十年动乱中,合肥佛教遭到严重破坏,佛教会也随之解体。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政府落实宗教政策,经过几年筹备,原合肥市佛教会,更名为“合肥市佛教协会”,并恢复工作。合肥市佛教协会以“协助政府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团结、教育佛教徒,爱国爱教,发扬佛教进取思想和佛教优良传统,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祖国和平统一,维护世界和平事业”为宗旨。实行民主集中制,最高权力机构为市佛教徒(包括僧、尼、居士)代表大会。佛代会每四年召开一次,产生理事会。大会闭会期间,由理事会贯彻执行佛代会的决议,讨论并决定佛协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佛协设会长1人,副会长2人,秘书长1人。


    1951年合肥市寺庙统计表:
    合肥历届佛教团体简表:
   
    经费来源
  
     合肥市佛教协会经费,主要来源于佛教房产的租金收入。合肥市现存的开放寺庙,有明教寺和新建的宝莲寺两所。原有的十多所寺庙,由于历史原因,已全部停止对外宗教活动。这类寺庙,在1959年和1965年时,除按规定酌留僧尼居住的部分房屋外,其余房产,大多交由房产部门管理。另有一部分佛教房产,在“文革”前由寺庙住持经租给外单位使用,收取房租,用于维持僧尼的生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原被改造的寺庙房产全部归还寺庙,并结清在改造期间积欠的租金计41630元;过去由寺庙租给外单位的佛教房产,除补足积欠的房租或补偿拆迁费外,并订立新的租约,统由市佛教协会管理。
  
     1985年,合肥市佛教协会计有房产总建筑面积4311平方米,除自用的部分外,全年可收房租7000余元。此笔经费主要用作房屋维修费、尼众生活费、医药费以及办公费等。明教寺已实现自给自养,经济独立核算。
  
    主要活动
  
    20世纪初,合肥明教寺住持学道,曾亲赴浙江柏林寺请领藏经。《光绪皇帝御批碑文》载:“光绪二十五年,安徽省庐州府合肥县明教寺住持僧人学道,请领藏经,维时因龙藏经无存,其版片藏在柏林寺,尚属全备,经臣衙门奏明,由请经僧人自赴柏林寺刷印。”明教寺藏经中,除此间请领的藏经外,还有一部日文版的《大藏》(五千卷)经书,是当年明教寺赛陀和尚于民国6~7年间,在北上募化时,由皖系军阀段祺瑞所赠。不幸的是,这两部珍贵的《藏经》,在“文革”中被“红卫兵”毁于一炬。
  
    合肥佛教,自晚清以来,曾在明教寺举行过三次传戒,第一次在光绪三十一年(1906),传戒师为精慈和尚;第二次在民国15年由三根和尚为其师赛陀长老传幽冥戒;第三次传戒在民国24年,由三根、梦东和尚传居士戒。三次受戒的僧尼和居士,共300余人。
  
     民国26年冬,日机空袭合肥,炸弹落于明教寺前殿,住持三根罹难。   民国27年春,日军进犯合肥,国民党军政机关弃城西逃,城内死于炮火的黎民百姓无数,尸横街坊,明教寺住持藏印和尚,会同合肥红卍字会会长丁干丞,组织人力,收尸掩埋。
  
    合肥沦陷后,日军派“日莲宗”和尚卫藤春海驻足明教寺,成立所谓“兴亚佛教会合肥支会”,其自封为会长,对合肥地区佛教进行奴化统治,用利诱威胁手段逼藏印和尚充当傀儡副职,藏印激于义愤,不甘屈辱,遂衔恨殉节。消息传出后,佛教界义愤填膺,纷纷组织悼念活动,掀起抗日怒潮。
  
    民国34年日本投降,国民党旋即发动内战,局势剧变,国民党第6军46师进驻合肥,师长谭何易设师部于明教寺,致该寺庙宗教活动被迫停止,合肥佛教会也名存实亡。合肥解放后,在中共合肥市委统战部的帮助下,根据政务院1950年10月颂布的《社会团体登记暂行办法》的规定,合肥佛教于1954年11月成立合肥市佛教会,并推举明教寺住持妙有担任会长。佛教会的宗旨是“联合僧民,爱国爱教,策励精修,弘扬佛法”。1980年,市政府拨款40万元对明教寺进行大修,并落实政策把占用明教寺的单位迁出。与此同时,北京佛教团体赠送明教寺明代铜佛五尊,此外,明教寺还新置观音、地藏等樟木佛像32尊,并全部装金。寺内佛龛、法器、楹联、宝鼎等亦全部制齐,另订购了全套《中华大藏经》万卷。至此,明教寺佛、法、僧三宝俱备,千年古刹,重放光辉。
  
     1981年后,合肥市佛教界频繁开展接待和联谊活动,截至1985年,市佛协先后接待来肥参观访问的外宾和侨胞4000多人次(不包括个人参观);接待国内游客315万多人次。日本和歌山县佛教访华团、新加坡青年佛教观光团、斯里兰卡佛教代表团、香港佛教研究学会等佛教团体都曾来寺访问,有的还与寺庙僧众共行佛礼,举行茶话交流等。1985年,合肥明教寺僧人鉴于中东局势紧张,世界还不太平,遂决定在每年6月25日于寺内举行“祈祷世界和平法会”活动,藉以表达热爱和平的心愿。
  
    在宗教活动方面,明教寺除在每月的朔、望斋日例行佛礼外,还在农历二月初八,举行释迦牟尼出家纪念法会、二月十九举行观世音菩萨圣诞庆祝法会、四月十五举行释迦牟尼圣诞庆祝法会(汉传佛教原定为四月初八,中国佛教协会为与国际佛教统一礼制,决定改为此日)、六月十九举行观世音菩萨成道庆祝法会、九月十九举行观世音菩萨出家纪念法会、十一月十七举行阿弥陀佛圣诞庆祝法会、十二月初八举行释迦牟尼成道庆祝法会。每次参加法会的佛教徒达千余人。
  
    1985年12月,合肥市佛教协会根据明教寺的建制已初具规模,决定举行为佛像开光和妙安法师荣膺方丈升座的盛典(此两项盛典于1989年6月12日正式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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