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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合肥市2014年“宗教慈善周”活动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4-09-16 18:01   来源:合肥市宗教局   作者:admin


合宗〔201449

 

关于印发合肥市2014年

“宗教慈善周”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民宗局、开发区民宗办,各全市性宗教团体:

为继续推动我市宗教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健康有序开展,巩固两年来我市“宗教慈善周”活动成果,持续提升我市宗教界的公益慈善形象,根据《安徽省宗教事务局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宗教慈善周”活动的通知》(皖宗电〔2014〕14号)要求,结合我市宗教工作实际,现将《合肥市2014年“宗教慈善周”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合肥市宗教事务局
                            2014年9月4日

 



合肥市2014年“宗教慈善周”活动方案

 

为促进宗教公益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巩固两年来“宗教慈善周”活动成果,提升宗教公益慈善形象,根据国宗局和省宗教局通知要求,我市2014年继续组织开展“宗教慈善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和主题

时间:9月的第3周(9月15-21日)

主题:宗教慈善江淮行,民族团结一家亲。

二、主要目标:顺应现代公益慈善事业发展规律和社会需求,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通过参加省宗教局组织的演讲比赛等活动,深入挖掘各宗教教规、教义中的积极思想,不断深化社会各界对宗教开展公益事业的认识,激发宗教界开展公益慈善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通过帮扶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活动,进一步创新宗教慈善形式,拓宽宗教慈善思路,促进我市宗教公益慈善活动规范化,努力构建和谐的民族宗教关系。

三、活动内容:

(一)举办学习培训活动。各全市性宗教团体要组织本宗教团体负责人和教职人员学习宗教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相关政策法规,重点学习省宗教局《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宗教慈善周”活动的通知》和中央六部门《关于鼓励和规范宗教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意见》(国宗发〔2012〕6号)等内容,依法依规开展公益慈善活动,依法依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要积极参加省宗教局组织举办的演讲比赛、“宗教慈善之星”评选、帮扶少数民族贫困群众活动。

  (二)开展座谈交流活动。各级宗教团体围绕两年来“宗教慈善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回顾总结,交流做公益慈善活动的具体做法和心得体会,交流经验,提高能力。

  (三)积极进行宣传展示。各地宗教工作部门要借助媒体,加强对宗教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增进社会对宗教界的了解,展示我市宗教界乐善好施的良好形象。各宗教团体要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开设宣传栏,宣传“慈善周”活动,彰显宗教界服务社会的精神风貌。活动期间,我局将通过本局网站重点宣传报道宗教慈善周活动的情况,请积极报送相关的信息稿件,电邮地址为:hfsmw@sina.com

(四)创新宗教慈善形式。各地宗教工作部门要指导推动宗教界结合各自实际,找准社会公益慈善需求,引导宗教界多在拾遗补缺上下功夫,指导各宗教团体有效整合分散性的宗教慈善资源,创新慈善工作模式,努力形成各富特色的公益慈善品牌。同时,市宗教局将商各全市性宗教团体,拟设立“合肥市宗教界慈善基金”,依照《合肥市慈善冠名基金管理办法(试行)》进行管理,推进我市宗教界公益慈善事业创新发展,展示我市宗教界良好社会形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宗教工作部门和各宗教团体要结合实际,制定“宗教慈善周”活动实施方案或计划,认真落实,积极引导各宗教团体、场所、教职人员和广大信教群众了解、参与慈善周的各项活动。

(二)推动工作落实。各地宗教工作部门要指导当地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积极参与省宗教局开展的各项活动,特别是帮扶少数民族贫困群众慈善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发挥先行示范作用,带头开展募捐活动,并确保将善款发放到帮扶对象手中。

(三)量力而行开展活动。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和自身特点,量力而行,体现特色,开展活动,丰富深化“宗教慈善江淮行、民族团结一家亲”主题。

(四)及时总结上报。各地宗教工作部门、各全市性宗教团体要注意加强对“宗教慈善周”活动基本情况和数据的收集整理,做好基础工作,捐款捐物总额和慈善周活动工作总结,请于9月30日前报送我局宗教二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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